一、包辦婚姻是無效婚姻嗎
我國《婚姻法》雖然明令禁止包辦、深圳婚姻律師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但對于包辦、買賣婚姻的效力如何,則沒有明確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第6條也規定,包辦、買賣婚姻、婚后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從上述司法解釋的規定來看,這類婚姻實際上是有效的婚姻,而非無效的婚姻。因為離婚的前提必須是存在有效的婚姻,如果婚姻本身是無效的,也就不存在離婚的問題了。
從審判實踐來看,買賣婚姻一定是包辦婚姻,而包辦婚姻通常是第三人脅迫的結果,而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十一條的規定,這種因脅迫而締結的婚姻是可以撤銷的,也就是說,這類婚姻原則上是可撤銷婚姻。
二、包辦婚姻該怎么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一條
【脅迫結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三、包辦婚姻買賣婚姻屬于什么性質的婚姻
買賣、包辦婚姻雖然不是無效婚姻,但其并不一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從審判實踐來看,買賣婚姻一定是包辦婚姻,而包辦婚姻通常是第三人脅迫的結果,而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十一條的規定,這種因脅迫而締結的婚姻是可以撤銷的,也就是說,這類婚姻原則上是可撤銷婚姻。
離婚起訴期間財產轉移怎么辦?深 | 深圳離婚后如何應對隱藏的財產問 |
深圳婚姻律師解讀:事實婚姻與重 | 離婚后同居算事實婚姻嗎?深圳婚 |
深圳同居關系律師解讀:同居關系 | 起訴離婚后,對方多久可以收到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