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國家,現在越來越多的人崇尚“不婚主義”。而“不婚主義”的很現實的一個問題是,等到去世以后,自己的財產會被怎樣處理呢?還會有人進行繼承嗎?或者是國家會進行相應的處理呢?如果在他去世的時候,既沒有法定繼承人,也沒有在生前寫遺囑,那么他的財產又應該如何進行處理呢?深圳繼承律師對此進行了相應的解答,希望能對有此困擾的人有所解惑。
一、無繼承財產的情況
非繼承或遺贈財產系指下列財產:
1、死者既無法定繼承人,也無遺囑繼承人或遺囑指定的受遺贈人。
2、雖然有法定繼承人或遺囑繼承人的繼承人,所有繼承人放棄繼承,或所有繼承人喪失繼承權,但他們沒有資格繼承被繼承人。
3、沒有法定繼承人,死者只能通過遺囑處分部分財產。剩余未處分的遺產部分,也屬于既未繼承也未遺贈的遺產。
二、如何進行處理無人繼承的財產
1、無繼承人的財產是被繼承人沒有遺囑、在繼承開始時沒有繼承人、或者有放棄繼承、遺贈或者喪失繼承資格的繼承人的財產。 在這個開發項目中,死者留下的財產被視為無人可以繼承的財產。
2、我國《繼承法》第32條規定了對既未繼承也未遺贈的財產的處分: “既未繼承也未遺贈的財產屬于國家。”
如果一個死者是該組織的成員進行集體,他應該去所有的集體經濟組織。
繼承屬于國家所有或者集體所有的遺產的人應當首先清償死者生前所欠的債務。有限繼承原則也適用于償還債務,即《繼承法》第33條規定的債務償還限于死者財產的實際價值。
超過限額的,國家和集體所有制單位不承擔償還責任。依照法律規定,對集體組織所有的非繼承財產實行國有化或者國有化時,如果有的人對死者給予了較多的照顧,也應當適時給予一定的財產。
以上就是深圳繼承律師對于既無繼承也無遺贈的財產的處理解答了。對于無人繼承的財產,如果有人在生前給予死者更多的照顧,也應該適當分配一部分遺產。同時,居住在中國的無國籍人死亡后,死者留下的財產在一定時期后也將歸國家所有。如果你也有相關的法律問題需要咨詢,歡迎聯系我們。
深圳繼承律師揭秘:保姆與養孫子 | 非婚生子女繼承權大作戰:深圳繼 |
深圳繼承律師指南:遠親繼承權爭 | 重新指定監護人:維護被監護人權 |
揭秘深圳繼承律師眼中法庭處理復 | 解析跨地區遺囑執行:深圳繼承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