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狗咬人的悲劇時刻在上演。
悲劇頻發的背后,肇事狗都有一個共性——不受約束。
或流浪,或沒有被佩戴牽引繩。
總有人說,養孩子最可怕的,就是為人父母不需要考試。
養狗如是。
今天覺得它可愛,把它買來,好吃好喝的供著。
明天煩了,便悄悄的丟出家門。
畢竟,遺棄動物不需要承擔任何風險和責任。
被丟掉的狗狗,流浪在小區的每一個角落,給居民的生活也帶來了不少困擾。
小區散步,一不留神踩上狗的糞便;
犬吠聲大,睡眠質量深受其擾;
出其不意的出現,驚嚇到兒童;
孩子出門要防拐防騙防走失,現在還要防狗咬。
經常出沒的,也有家養的寵物狗。
但可笑的是。
很多時候,狗咬了人,狗主人都會站出來深表懷疑,信誓旦旦地說:
“不可能,我家狗從來不咬人。”
可俗話說的好:狗急了還跳墻呢。
我們應該知道:
再溫和的動物也有獸性大發的時候。
血淋淋的現實就擺在眼前。
所以,請不要再用生命的代價,來驗證這句話的真偽了。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寵物行業得到了快速的發展。
有數據顯示,2019年全國城鎮養寵(犬貓)家庭滲透率已高達23%。
養狗是個人的權利,但養狗自由離不開養狗自律。
狗也是條生命,既然養了,就要對它負責,對別人負責,對社會負責。
司馬光曾說過“銷惡于未萌,彌禍于未形。”
如果以下有任何一點做不到,那么,請不要養狗!
辦理“犬證”;
外出時,不要丟開牽它的繩;
人多的場合,給它帶上嘴套;
及時為它清理糞便;
及時帶它注射狂犬病疫苗;
不隨意棄養,陪它到生命終結;
對它的一切行為負責;
養烈性犬之前,捫心自問,以上7條能不能都做到。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層出不窮的惡性事件給我們敲響了警鐘,目前國家也已出臺了相關的法律。
2021年5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開始施行。
第30條明確規定:單位和個人飼養犬只,應按規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繩等措施,否則將涉嫌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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